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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英國BBC推出了一部社會紀錄片—《日本之恥》,這部紀錄片拍攝歷時一年之久,而剪輯也花費了幾乎同樣的時間,其講述了當時日本一個備受國際關注的“灰色強奸”案件,而作為受害者的伊藤詩織,竟然飽受社會輿論壓力,被認為是“自己有罪”。這樣一件本不復雜的性侵案,也再次引發了對“灰色強奸”中弱者的深度思考。
伊藤詩織性侵案
伊藤詩織生于1989年,從小接受了較好的教育,并畢業于紐約大學新聞系,是一名高材生,從紐約大學畢業后,富有正義感的伊藤詩織回到日本,重點研究性別平等和人權問題,她希望通過自己的力量為社會帶來一絲曙光。
然而,回國之后,伊藤詩織認識了改變她一生命運的人—山口敬之,山口敬之可謂新聞界的知名人物,其是前TBS電視臺華盛頓分局長,而且還曾是日本政府的御用記者,給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寫過傳記。所以,對待這樣一位德高望重的新聞前輩,伊藤詩織覺得充滿尊敬和敬仰。
2015年,伊藤詩織想去美國工作,于是她給山口敬之發了一份郵件,表達了訴求,而山口敬之快速給出了回復,并表示自己正在東京,邀請伊藤詩織見面談談。在見面當晚,山口敬之與伊藤詩織點了名酒,自信酒量的伊藤詩織喝了一點,并失去了記憶,當她醒來的時候,發現山口敬之赤裸著壓在自己身上,她接口上廁所被強制拉回來,并用日語求他,并當成了欲拒還迎,隨后伊藤詩織換了英語罵他,更刺激了山口敬之的欲望。
事后經過數天的思想掙扎,伊藤詩織走進警局報案,卻遭到了警察局的二次強奸,警官不僅逼問具體細節,甚至還拿假人偶在伊藤詩織身上變換姿勢著進行詢問。在此之后,事情不了了之,經過數次這樣的詰問強奸后,伊藤詩織得到的結論是“證據不足,不予起訴”。
伊藤詩織歷經四年的曙光
當時作為伊藤詩織而言,無疑是弱方,既沒有十足的證據,也沒有對方的權勢地位,她只有將自己的遭遇通過媒體公開,2017年,伊藤詩織召開了新聞發布會,譴責了山口敬之的禽獸行為,然而媒體和輿論,給予伊藤詩織的是更多的質疑和打擊,輿論認為伊藤詩織是想利用自己的身體達到自己目的,當著男人的面喝了酒,還要狀告男人。而山口敬之也發出威脅信息,并坦言伊藤詩織不會取得勝利。
面對輿論的洶洶,自感力量微弱而又不敢放棄的伊藤詩織選擇爭取和斗爭,其實也是在為“灰色強奸”中的女性爭奪權力和自由,2017年10月,伊藤詩織出版個人手記《黑箱》,將自己的經歷寫到書中,并在全球范圍被出版發行。
2018年伊藤詩織得到BBC的關注,并依照她的故事拍攝了《日本之恥》。伊藤詩織的努力和呼吁終于換來了曙光,日本政府把那部1907年制定的法律條款進行了部分修改,將強奸罪修改為強制性交罪,也加重了刑責。
2019年12月18日,日本東京的地方法院對伊藤詩織性侵案作出裁決,判決伊藤詩織勝訴。山口敬之被判性侵成立,需賠償伊藤詩織330萬日元。
灰色強奸中的弱勢群體
雖然伊藤詩織取得了最后勝利,但是這只是“灰色強奸”案件中千千萬萬受害者的一員,其坎坷的勝訴里程再度揭示了這些弱勢群體的悲哀。
“灰色強奸”不同于“白色”和“黑色”,其存在太多的灰色地帶,而女性如果沒有明確表示拒絕,則有可能被視為“不成立”,加之起訴之后,社會的輿論更多的是指責女性,所以許多女性都選擇了默認現實。
其實女性作為受害者,除了“灰色強奸”的本身外,還要經歷多次的二次強奸,在英國一名女子同樣的遭遇,卻被警局反復逼問故事的細節,這些打擊和傷害無疑增加了受害者的心理壓力,而輿論則更多的倒向了女性的對立面,認為她們是為了自己利益等等,這些現象都使得“灰色強奸”案件很多不了了之,而真正的犯罪者逍遙法外。
伊藤詩織的案件給了“灰色強奸”的一絲曙光,那就是正義也許會遲到,但是不會缺席,而隨著法律意識的普及,相信觸犯法律的也終究會得到正義的處理。
當陌生人對你上下其手時,我們可以把他定義為性侵
但當一個女性遭遇“灰色強奸”的時候應該怎么辦?
這是毫無征兆的,特別是當它發生在你身邊,并且不帶有暴力攻擊的時候。
對大部分人來說,犯罪是非黑即白、非善即惡的。作為一個年輕的女孩,總會有人提醒你外面會有危險,但從未有人告訴你,你可能會看不見它的到來。或者,更糟糕的是,當它出現的時候,你無法區分,在它發生之后,你無法定義。
這就是灰色強奸。
灰色強奸多發生在熟人之間、多發生在職場之中。
發生性行為之時,女孩子并非情愿,但是呢,她也不反抗。 而是迫于各種原因,心不甘、情不愿與對方發生性行為。
從法律上講,男子半推半就,與女孩子發生性行為是不構成犯罪的。
它僅僅是違背倫理道德。
不管是“灰色 強 奸”還是“ 強 奸”,任何時候女孩子都要學會說不,一旦受到傷害,千萬不要沉默,也不要選擇不了了知,只有通過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才是最好的選擇,一旦你選擇沉默,最終受傷害還是你自己。
灰色強奸
更難界定啊
本人認為
只要是與其發生關系的女性
說我不是自愿的
,,,,,,,,
戀愛中,婚外戀,等等關系
半推半就發生關系的情況太多了
雖然反口的人不多
但是一旦因為什么原因反口
就可能構成灰色強奸
自律還是非常重要滴啊
強奸是違法犯罪,刑法要判處有期徒刑。
犯強奸罪是可恥的行為,不至要受到道德的譴責,還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一個男人犯強奸罪,是一種十分卑鄙的行為,是一種十分可恥的行為,對犯強奸罪的男人,男人與男人之間都會有點看不起。
老張是某縣勞動局的局長,在同事請客吃飯的時候,酒店幾個女服務員也來勸酒,因為人多,互相熟悉,結果幾個服務員喝醉了。
其中有一位坐在老張的旁邊,喝醉了嘔吐,老張扶她到更衣室休息,換了衣服,酒店幾個女同事送她回家。
她回家,睡到第二中午,發覺自己衣服不整,懷疑被強奸了,她做了一個婦科檢查,處女膜破了,結果報了啊。
公安機關以老張犯強奸罪逮捕了他,他否認自己碰過這個女服務員,在做了女服務員的筆錄,旁證,等等材料以后,老張被判了4年有期徒刑,老張從庭審到服刑期間都不服判決,不斷的申訴。
老張刑滿以后,不斷地到各級機關和法院申訴,他走遍全國尋找優秀的律師,幫他申訴。
他刑滿以后做沙場生意,做得很好,賺了不少的錢,他說人的一個人的名聲被損害了,是他一生的遺憾,沒做過的事就絕對沒有。
不管花多少錢,只要能夠申訴,還自己一個清白。
男人與女人發生性關系,那是再正常不過了。如果是正常的性關系,那是人類的幸福,是愛情的一種表白。
男人女人成年以后,不管在同事之間,在朋友之間,在熟人之間,或者在與陌生人相處之間,男女之間都是容易產生火花,產生愛情,發生性關系的,在現代開放的時代,發生性關系是一種愉快的行為,幸福的行為。
用暴力,用權力,利用女人喝醉酒,和女人發生性關系,都是強奸。
所謂的灰色強奸,就是利用女人不能反抗,自己不愿意,又在自愿的情況下發生性關系,雖然沒有強迫,但女方確實是冤枉的,完全不愿意的,情況下發生性關系,其實還是強奸。
只是這種強奸行為偵查當中難以認定,難以取證,因為女方的態度不明朗不堅決。
一個女的要告一個男的強奸,特別是告男的強奸,一定要想好 一旦強奸罪成立,對這個男的將是滅頂之災,除非你要害這個男人。
黨員干部,公務員,國有企業的職工,一旦犯強奸罪是刑事罪刑事犯罪,必然開除公職,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
人與人之間相處要與人為善,要真誠,要坦率。
如果真不喜歡,就不要往來,不管他是領導,是熟人,是朋友,見面都不要見,不要互相利用。
當然男的也得潔身自好,特別對于心理畸形,居心不良的女人,在有些娛樂,洗浴場合,盡量不要去,不要往來,不要單獨相處,以免后果不堪設想。
灰色強奸可能是有些人利用的一種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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