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云臺山音樂節活動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云臺山音樂節活動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咋看?還能咋看?
一,能挨保安打的觀眾才是真觀眾,你想挨打必須跳的高,跳的出格,
二,不會打人的保安不是稱職的保安,有人尋釁滋事,又不聽管束,手里的器械是可以發揮作用的!當然,要講究策略,
三,把那個貨關三天,把這個貨提一級,景區太平。
音樂節那么多人,你要從安全的角度看待這問題,保安憑白無故的為什么會打你?為什么不打別人呢?那一定事出有因,你從六七排到第一排,咋不上天呢??如果您出現什么以外那還不是說里面治安人員不作為了呢!
任何人都有他的價值,你可以瘋可以鬧,但不能在公共場合瞎胡鬧,目前為止我沒有了解這個事情的全程,只能說說我的看法,只能說保安是錯的,為什么?你現在可以干任何事情,只要不犯法,既然景區賠了一萬那肯定這個人就是沒有威脅到公共安全,既然如此肯定就是這個人污辱或挑釁保安,工作就是工作,服務員還被罵呢,工作的本質是什么?是滿足顧客,你在工作的時候永遠要低客戶一頭,下班以后你可以不刁他,怎樣都行,他罵你實在受不了了,你就罵他,罵人不犯法罵吧,但不要打人,打人就是不懂法,這樣說吧,你給一個人打了(小王)你給小王打了,一但小王去醫院檢查出輕傷,小王不私了,你就必須賠付醫藥費和3年一下有期徒刑,并且手持危險物罪加一等!這只是說保安打人不對,噴我也沒用,不要挑釁法律,它可以讓你一生都毀了!繼續追加跟蹤了解事情全過程
我記得最早看現場的時候可以抽煙而且幾乎人擠人,現在的標準livehouse禁煙,這就是一種進步。音樂節的保安的職責就是維護秩序,降低大風險的發生,我是一個很多年的搖滾愛好者,也經歷過釋放自己的各種現場表現形式,不能為了自己的放縱,而侵害他人的權益,這時候保安在行使職責而已,但出手過重,用超出的暴力行為解決屬于過失了。
在這樣的地方都瘋狂,正常,各打五十大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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