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音樂教育活動評價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音樂教育活動評價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1.定義不同
音樂學:是一門對于側重音樂學術性研究的學科總稱,一般以葛多·阿德勒在1885年發表的一篇〈音樂學的范疇、方法和目標〉學術論文作為這門學科的開端,音樂學更側重學術,強調在學術期刊或權威雜志發表論文或撰寫書籍或出版專著。
音樂教育:音樂教育有廣義與狹義之別。廣義的音樂教育指凡是通過音樂影響人的思想情感、思維品質、增進知識技能的一切教育主要指按照一定的社會要求,有組織、有計劃、有目的進行的學校音樂教育。學校教育通常可分為學前教育、基礎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
2.培養要求不同
音樂學: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音樂史論、作曲及作曲技術理論、音樂美學、音樂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接受音樂理論與實踐方面的基本訓練,具有音樂研究、教學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音樂教育:具有較強的聲樂、器樂表演能力和音樂鑒賞及辨別能力,掌握音樂作品的分析方法、具備一定的音樂創編能力;具有較強的組織音樂教育教學活動、文藝活動和競賽工作的能力;具備一定的音樂教育科研能力及表演能力。
3.專業課程定位不同
音樂學專業主要課程:音樂史、音樂學理論、中外民族民間音樂、教育學、美學、作曲技術理論、鋼琴或其他樂器演奏等,通常在碩士或碩士以上學歷明確專業主課,比如主專業為作曲技術理論,那么學習的重心都在作曲技術理論相關課程的學術研究及期刊發表或者專著出版上去著眼。
音樂教育主要課程:樂理、視唱練耳、聲樂、器樂(含中外器樂)、和聲基礎、中外音樂史、音樂欣賞、合唱指揮、歌曲寫作、曲式分析、藝術概論、舞臺表演、舞蹈、音樂教育導論、音樂教育哲學、教育學、心理學、音樂治療學等,更側重基礎教育或教學研究。
好巧~我就是音樂學專業畢業的,并且論文題目也是這個。
從兩個的專業細分體會一下:
1、音樂學可系統分為:音樂美學、音樂社會學、音樂心理學、音樂民族學(音樂人類學)、比較音樂學、音樂教育學、音樂治療學、 音樂史學、音樂考古學、音樂形態學、律學、音樂聲學、音樂創作、音樂欣賞、音樂評論、音樂哲學。
2、音樂教育專業開設的課程有樂理、視唱練耳、聲樂、鋼琴(含中外器樂)、和聲基礎、中外音樂史與音樂欣賞、合唱指揮、歌曲寫作、曲式分析、藝術概論、舞臺表演、舞蹈、教育學、心理學、小學音樂教學研究、現代教育技術等。主要實踐環節有:畢業實習、采風、藝術實踐(展演)、就業指導、畢業設計(論文、音樂會)等。
但是吧~這個區別可能也就只是存在一些專業院校,像綜合性的音樂教育,音樂學其實都是一樣的,都是師范專業。
我們就但看專業名字也知道是音樂學與音樂教育是不一樣的, 也不是一個專業的。
音樂學是一個綜合的音樂科目,里面包含的科目以及方向會有演奏方向或者音樂理論方向。 表演類的比如: 鋼琴、聲樂、管弦樂等都是屬于音樂表演方向的。音樂學理論里面包含有比如:西方音樂史,音樂賞析等科目。
至于音樂教育呢, 這個科目呢,其實就是一個交叉融合學科, 也就是音樂學院與教育學院合辦。里面既涉及到音樂學學科,也涉及到教育學學科。其實,相對比而言,個人覺得音樂教育學科對學生的要求更多一些。學生不僅僅要學習音樂學的相關知識, 還需要學教育學以及心理學、教育心理學等科目。
所以呢, 各位同學,千萬不要認為音樂學與音樂教育是一個專業。如果這么認為的話,是完全錯誤的。 音樂學與音樂教育學是兩個不同的專業。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音樂教育活動評價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音樂教育活動評價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