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音樂推薦系統項目提案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音樂推薦系統項目提案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五四青年節舉辦紅歌比賽,是一個很好的提案,應該大力提倡。紅歌能使人精神煥發,渾身充滿力量,青年人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是朝氣蓬勃的一代。毛主席說,你們青年人,好像早晨八,九點鐘的太陽,希望寄托在你們身上。五四青年節要唱,任何重大節日也要唱,而且要大唱特唱,把紅歌一代一代傳唱下去,紅歌,才是我們的精神信仰。
毛主席說“世界是我們的,也是你們的但歸根結底是你們的”紅歌是毛主席創革命就唱的歌曲,五四青年節要唱,七一建黨節要唱,十一國慶節更要唱,我們要世世代代唱下去。唱的讓全國人民開心,唱的讓反對毛澤東的惡心。
你這是集資,且有非法集資的嫌疑。
近幾年非法集資的案件太多了,2018年非法集資全國立案1萬余起,涉案約3千億元,重大案件多發,群眾巨大損失無法挽回。
針對非法集資犯罪案件嚴峻形勢,公安機關將持續加大打擊力度,依法嚴厲打擊。所以,我們不能辦糊涂事,要懂法守法,做明白人。
下面針對你計劃籌資方法,對照最高人民法院對非法集資的解釋(法釋【2010】18號),對你擬籌資行為作一具體分析。
1、擬籌資行為是否屬于非法集資
法釋【2010】18號
第一條 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同時具備四個條件,除刑法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你的籌資方法顯示,是想用有好項目來吸收資金,達成這個目的,必須向社會公眾進行宣傳,并且只有承諾給付回報才有可能。所以同時具備所列四個條件,屬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2、擬籌資行為是否可以定罪并處罰
法釋(2010)18號
第二條,實施下列行為之一,符合本解釋第一條第一款規定條件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定罪處罰。
(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資金的行為。
你的擬籌資行為,是其他非法吸收資金的行為,可以定罪并處罰。
3、擬籌資行為是否應追究刑事責任
法釋(2010)18號
第三條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30人以上的,單位……
你的擬籌資行為,上述兩種情形都存在,所以應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如果你的項目是真實的,吸收的資金主要是用于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并且能夠及時清退所吸收資金。法釋(2010)18號還解釋,可以免予刑事處罰;情節顯著輕微的,不作為犯罪處理。
綜上所述,雖然我國并沒有限制大家集資的行為,但是集資切記注意其合法性,只有合法的集資行為才是受國家推崇和保護的。其實資金籌措渠道除非法集資和非法網貸外,還有多種,相信你會找到解決辦法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音樂推薦系統項目提案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音樂推薦系統項目提案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